根据《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乌医保〔2020〕9号)的文件精神,我局于2020年4月7日起开启了2020年度乌鲁木齐市医药服务协议两定管理准入工作。此次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保准入工作是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服务“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为乌鲁木齐市医药企业复工复产再添一把劲的具体体现。
经通知公告、申报初审、函询、现场勘查和专家评审等环节,现确定以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符合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要求,拟予以纳入乌鲁木齐市医药服务协议管理。
现将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在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对社会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七个工作日。对拟准入医药机构名单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书面向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46802262。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