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药品器械管理规定》对先行区医疗合作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先行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合作项目管理,指导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强化内部风险控制,促进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能力。结合先行区实际,我委组织拟订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机构医疗合作备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4月15日-2023年4月21日。
二、参与方式
(一)电子邮件:ylk_jgj@hainan.gov.cn。
(二)请将书面意见寄送至海南省卫生健康委(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邮编:570204)。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为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我们将认真梳理汇总所有意见,并在制定的过程中参考吸纳。
联系人:关俊伟;
联系电话:62803620。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