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局,兰州新区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科技发展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强和促进食品药品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食药监科〔2018〕1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在科研立项、科技奖励、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深入开展“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周”“用药安全月”等科普宣传活动,加强科技创新解读力度,推进食品药品科学技术全社会普及,提高全民食品药品科学素养,带动食品药品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关注创新、参与创新、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切实把科技创新放在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核心位置,推动食品药品监管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提升。
http://www.sfda.gov.cn/WS01/CL0852/223640.html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强和促进食品药品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