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贵州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公告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8号)、《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5〕239号)等对医疗器械经营监管提出明确的要求,我省于2010年8月31日施行的《贵州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黔食药监械〔2010〕310号文件、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QFGD-2010-36001)文件自2016年3月2日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