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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对2016年国家医疗器械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12/27 信息来源:查看
(黑食药监应急〔2016〕393号)
  2016年国家医疗器械抽验,我省有4个批次的产品经检验被发现不符合标准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进行了核查处置,现通告如下:
  一、对于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一次性使用无菌垫单”医疗器械产品的哈尔滨市天使卫生材料厂,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产品的行为,并处以40000.00元罚款。
  二、对于生产不符合规定“红外光 治疗仪”医疗器械产品的哈尔滨亿尔诺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产品的行为,没收产品4台,并处以30000.00元罚款。
  三、对于购、用不符合规定“镍基铸造合金”医疗器械产品的哈尔滨市德艺齿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因该批号产品只购进1盒,未经使用就被被抽样送检,该公司索证索票、记录齐全,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给予撤案处理,不予行政处罚。
  四、对于经营不符合规定“TDP特定电磁波治疗器”医疗器械产品的哈尔滨康迪医疗器械经销有限公司,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购销不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产品的行为,并处以30000.00元罚款。
  特此通告。
  附件:2016年国家医疗器械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核查处置情况。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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