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卫函〔2019〕637号
各县市区卫健局,委直委管各医疗机构:
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开展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情况自查的通知》(陕卫办函〔2019〕495号)要求,省卫健委将于12月底前在全省展开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情况检查,发现违规配置将在全省予以通报。为做好迎检工作,确保我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合理合规,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对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2月15日
二、检查内容
检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配置的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是否按程序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医疗机构新增设备安装完成后是否验收、设备开机使用前是否登录配置许可证副本信息、申请报废的设备是否拆除等。
三、检查方式
(一)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自查、整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陕西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各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主动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
行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及医疗机构大型医 用设备信息清单(附件)电子版、纸质版(盖章)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市卫健委规财信息科。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报送、各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由县卫建局汇总盖章后统一报送。
(二)卫生健康部门抽查。各县市区卫建局组织对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配置情况全面检查,并督促各医疗机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市卫健委将对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抽查,发现违规配置,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陈瑶
联系电话:335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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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