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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苏州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21〕10号)
发布时间:2021/08/09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区医疗保障局,城区分局,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医疗机构:

    根据《苏州市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经研究,将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81家医疗机构纳入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将苏州市广济医院等5家精神专科等医疗机构作为观察试点医院。请各级医保部门督促医疗机构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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