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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直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3 信息来源:查看

各医药机构:

      根据《甘肃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规定,遵循供需平衡、择优选取、动态管理的原则,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现就做好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各医药机构报送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评审。

    (三)组织专家实地考察。

    (四)结果公示,请及时在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中查询。

    (五)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发文。

    (六)签订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

     二、相关要求

     依法设立的医药机构凡符合条件者,可自愿向省医保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按要求于2020年6月16日之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均需提交,详见附件1-4),签订服务协议。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受理。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医药机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联系方式

    上述工作要求如有疑问或咨询相关事宜,请联系省医保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联系人:李春霞:0931-7873889,胡蓉:0931-7873892

    地址:甘南路和酒泉路十字路口,甘南路720号。

甘肃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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