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新农合管理机构,委属各医疗机构,兰州石化总医院,省康复中心医院
为全面掌握全省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的诊疗及费用补偿情况, 省新农合管理中心定于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农合部分病种的基本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3月25日前完成《甘肃省新农合分级诊疗病种管理调查表》(见附件)的汇总统计上报。委属各医疗机构,兰州石化总医院,省康复中心医院于3月23日前完成调查表后直接报省新农合管理中心。
二、填报范围
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均为此次调查单位,分别填报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开展病种相对应的调查表。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新农合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认真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客观真实填报调查表内容,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汇总。
(二)此次调查结果作为今后分级诊疗病种考核的基础数据,上报的调查表中若有空缺项目,则视为未开展病种,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核实填报数据。
(三)调查结束后,所有原始调查资料整理分类汇总后请以市州为单位报送省新农合管理中心。汇总表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两种形式报送至省新农合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李小芹
联系电话:0931-4818862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220号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农合管理中心
电子邮箱:gsxnhb@163.com
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