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按照《包头市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验收标准(暂行)》要求,对以下企业提交变更资料进行核查,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1日。监督电话(传真):0472-5501503。电子邮箱:btyhlt@163.com
拟准予变更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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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明德堂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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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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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代表人由张春旺变更为李芳芳;其他内容未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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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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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神农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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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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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代表人由于谨铭变更为邬小军;其他内容未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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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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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昆北路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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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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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名称由内蒙古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昆北路店变更为包头市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昆北路分公司;2、企业负责人由苏妍变更为张园;3、社会信用代码由91150203MA0MWGUB6H变更为91150203MAC92UPW0B;其他内容未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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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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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亿民寿如松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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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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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该企业名称由包头市寿如松医药有限公司上元名府分公司变更为包头市亿民寿如松医药有限公司;地址由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校园南路北侧丰盈路西侧铁路专用线东侧保成上元名府5-108、5-109、5-110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景富家园C区明利路南08号;经营范围减项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其他内容未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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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