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有高县文江镇腾龙村第二卫生室等6家定点医药机构向本中心主动申请解除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经研究,拟同意高县文江镇腾龙村第二卫生室等6家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现对拟解除定点医保服务协议的机构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7日)。如有情况需反映,请于2024年 月 日前向本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852107。
上述定点机构取消服务协议后,参保人可就近选择其他定点机构(其他定点村卫生室或镇卫生院、定点零售药店等)取得相应医保服务。机构名称请详见《高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3年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http://www.gaoxian.gov.cn/zwgk/zdlyxxgk/shgysy/shbz/202310/t20231011_1912861.html等公示内容。
高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6月20日
附件
拟解除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1
|
高县文江镇腾龙村第二卫生室
|
高县文江镇腾龙村
|
管延灵
|
2
|
长宁县安泰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胜天连锁店
|
高县胜天镇新胜街85号
|
伍虹
|
3
|
高县百姓人大药房文江店
|
高县文江镇胜利街57、59号
|
吴开兰
|
4
|
高县来复镇伍万华诊所
|
高县来复镇天台社区中心街
|
伍万华
|
5
|
高县皓美口腔诊所
|
高县庆符镇翰笙路58号
|
陈诗宇
|
6
|
高县庆符镇众康诊所
|
高县庆符镇永顺街61、63、65号
|
唐兴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