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和《省医保局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统筹考虑社会发展、医药技术进步、医疗费用增长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二、主要内容
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420元,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不低于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