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质效,确保医疗器械审评工作的科学、规范、公正、高效,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我省第二批医疗器械审评专家遴选工作,为医疗器械审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科学、全面的原则,遴选时应考虑专家的职业素质和能力。
二、遴选范围
在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科研单位、高校等,从事医疗器械(或相关产品)教学、研究、监管、检测、使用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三)具有药学、医学、化学、法学、医疗器械、生物制药等相关专业特长,并在相应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熟悉医疗器械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熟悉医疗器械监管有关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业务水平。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专业领域内的资深专家、两院院士和国家级专家(软科学类)可不受年龄限制。
四、审核及入选程序
(一)推荐
各相关单位择优推荐,推荐专家需填写《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专家申请表》(见附件),报送至省药监局审评中心;
(二)审核
湖北省药监局审评中心收到推荐表后,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拟定第二批医疗器械审评专家库成员名单,并报省局领导审定;
(三)认定入库
湖北省药监局审评中心根据审定的名单将专家纳入医疗器械注册审评专家库。
五、其他要求
(一)省药监局审评中心负责全省医疗器械审评专家库专家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本次征集遴选工作,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在收到本通知后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填报的《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专家申请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湖北省药监局审评中心 蔡洋
电 话:027-87111660
电子邮箱:353869562@qq.com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