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3年8月2日受理四川永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于2023年8月3日起对拟注销四川永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四川永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川AA8300114;注册地址:古蔺县古蔺镇三星路;法定代表人:陈历;企业负责人:陈远建;经营范围:生化药品; 中药材; 中药饮片;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 抗生素制剂;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