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医药储备是为了在灾情、疫情及公共突发事件发生时,保障应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紧急需要和及时有效供应,是一项政府职能。随着杭州市城市国际化步伐不断加快,城市人口集聚,从确保我市在发生灾情、疫情及突发事件时医药物资的紧急需求和及时有效供应出发,医药储备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同时,慢性病、流行病等疾病谱变化,环境污染,自然灾害发生的频次不断提高,城市安全和社会维稳的压力不断上升,医药储备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为更好地满足全市医药储备管理工作的需要,依据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结合杭州市实际和本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情况,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经多轮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联合行文印发了《杭州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
二、政策法规依据
1.《浙江省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浙经信消费〔2022〕52 号);
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1〕30号)。
三、主要内容
《杭州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共九章四十四条,分别为:
第一章 总则。明确本办法制订的政策法规依据,市级医药储备概念、模式,适用范围、对象,遵循原则。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明确市级医药储备相关管理督查部门名称和职责。
第三章 承储单位责任和条件。明确市级医药储备承储单位主要职责、需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承储单位的选定。
第四章 计划管理。明确市级医药储备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储备计划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章 储备管理。明确市级医药储备承储单位储备管理责任。
第六章 调用管理。明确市级医药储备物资动用原则,根
据突发应急事件等级,应急物资需求的紧急和紧缺程度,建立分级调用管理机制。
第七章 储备资金管理。明确市级医药储备资金管理原则。
第八章 监督检查。明确市级医药储备管理相关部门和承储单位监督检查相关职责和责任。
第九章 附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陈斌
联系电话:85257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