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管处(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为指导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我司组织有关专家拟定了《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印送你们,请组织有关机构和人员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补充完善,于2009年8月7日前反馈至我司。
联系人:医管司医疗处 梁宏军
电子邮件:mohygs@163.com
传真:010-68792790
附件:《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