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卫老龄〔2021〕73号)要求,全市积极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经医疗机构自评、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省级抽查,并经省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12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认定我市阜阳市中医医院1184家医疗机构为“安徽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现按程序进行公示(三级医疗机构1家阜阳市中医医院由省卫生健康委进行公示,其他医疗机构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4日至7月7日。
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致电阜阳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工作事务中心反馈,电话:0558-2118292。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