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重庆明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拟注销重庆明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证书内容详见附表。现予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日期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如公示期内无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我局将正式注销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监督电话:023-60353652
传真:023-60353733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
邮编:401120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拟注销的许可证内容
企业名称
|
重庆明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住所)
|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马垭大道88号附10号1幢(江津综保区自建1#标准厂房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500116MA6079MF30
|
法定代表人
|
潘华素
|
企业负责人
|
胡国远
|
许可证名称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许可证编号
|
渝食药监械生产许20200009号
|
生产地址及生产范围
|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马垭大道88号附10号1幢(江津综保区自建1#标准厂房幢)新目录:Ⅲ类:06医用成像器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