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三级 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 年版)的通知》(国卫妇幼 发〔2016〕44 号)、《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新一轮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的通知》(江卫函〔2019〕389号)、《关于印发江门市二级妇幼保健院现场评审方案的通知》(江卫函〔2019〕63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对2023年申报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的机构恩平市妇幼保健院进行现场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恩平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标准。经审议并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恩平市妇幼保健院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有效期为4年(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7年7月16日)。机构根据统一发布的牌匾样式(附件)自行制作牌匾。
请恩平市妇幼保健院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制定持续改进计划,经恩平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后于2023年8月30日前报送我局。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