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菏泽牡丹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批发部符合规定要求,拟予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13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邮政邮编:250014
特此公示。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08月04日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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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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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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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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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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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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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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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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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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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牡丹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批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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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非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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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以上经营范围冷藏冷冻药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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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句阳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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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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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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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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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AB530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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