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维护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济南市实际,市医保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济南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将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自6月11日至6月17日
二、征求意见文稿及起草说明,见附件。
三、意见反馈途径:1、登陆济南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inan.gov.cn/index.html),通过网站首页上方“互动—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或者登陆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ybj.jinan.gov.cn/),通过网站首页上方“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ybjjjjdglc@jn.shandong.cn,邮件主题标明“济南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意见”。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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