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广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依法行政办发〔2022〕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北京市卫生健康执法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6月10日至7月1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ianduchu@wj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处(请在信封上注明“北京市卫生健康执法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规则反馈意见”字样)
3.传真:010-83560338
4.电话:010-83970625
1. 北京市医疗机构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