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疫情发展,积极发挥医保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救治工作。
根据国家医保局“两个确保”原则,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于1月24日上午向自治区级4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预拨2000万元资金,自治区传染病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各500万元,切实减轻医院垫付费用负担。开通绿色通道,对集中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单独结算,第一时间审核、第一时间结算、第一时间拨付,保证救治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