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8〕31号)规定,现将巴林左旗鑫优仓商贸有限公司、赤峰紫辰人民康泰大药房(个人独资)、赤峰市惠生新苑大药房有限公司、翁牛特旗卫民兆林大药房有限公司、巴林左旗卫民博信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峰星光人民康泰大药房有限公司、辽宁人民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敖汉惠龙新天地店、赤峰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阿鲁科尔沁旗阳光连锁门店等27家企业办理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变更)信息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