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医院动态
西安市医保局关于公示通过形式审查的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及相关信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0 信息来源:查看

    按照《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医保发〔2023〕6号)和《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将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医保发〔2023〕14号)精神,我局按照规定程序,经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形式审查,确定了通过形式审查的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4月5日。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对公示制剂的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形式审查结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反映。为便于核实,反馈情况请署实名,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传真:029-86785986

电子邮件:xasybc@163.com(邮件命名为“形式审查公示意见”,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9日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4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