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4号),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我局草拟了《惠州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或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2862896;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zybjdykyj@huizhou.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7楼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邮编:516000。
特此公告。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