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的战略部署,推动毕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贵州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3—2025年)》精神,结合省市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等方案要求和我市实际,制定了《毕节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有关规定,现将《毕节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受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影响,省级方案作了较大调整,我市结合实际对相应内容进行了调整,为加快推进《毕节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的出台实施,全面推动健康毕节建设,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具体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1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微信留言、网站留言、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意见等形式向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反馈。
(一)微信留言
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留言,微信号:wbj0857。
(二)网站留言
登录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bijie.gov.cn),进入“民意征集”专栏留言。
(三)热线电话
联系人:罗伟;电话:0857-8250119。
(四)电子邮件
请发至邮箱bjswjjghxxk@163.com。
(五)书面意见
请邮寄至: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街道洪南大酒店毕节市卫生健康局;邮编:551700。
感谢您的支持!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