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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整合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9/09 信息来源:查看

近日,我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整合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商医保办〔2025〕2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出台《通知》。

    二、《通知》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三、《通知》主要内容

    一是根据规范整合前后的映射关系,取消我市现行“徒手平衡功能检查”等54个价格项目。

    二是按照国家立项指南和省局文件,将我市相关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17个全国统一的价格项目,并制定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

    三是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加强政策学习和宣传,确保项目规范执行。加强项目落地后的跟踪监测,定期分析运行情况以及对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主动防范和控制风险。

    四是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相关费用时参照本通知执行,工伤保险支付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

    四、《通知》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是支持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康复治疗的一个特点是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医务人员随时确定和调整康复训练时长。之前康复训练类项目是按“次”计价,这意味着治疗“10分钟”和“30分钟”收费相同,没有合理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付出的差异。《通知》明确将所有康复训练项目的计价单位调整为“半小时”,并设立了“每增加10分钟”的加收政策,充分体现了对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和付出的尊重。同时,根据平均治疗时长,设置了每日费用封顶线,避免医院为了增加收费过度延长治疗时间。

    二是适应医疗技术进步。积极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在康复领域的应用,《通知》在主项目下统一设置扩展项“人工智能辅助”,两者执行同样的价格水平,但不得重复收费。医院可以选择培养医务人员提供康复服务,也可以选择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开展康复检查或训练,以替代的方式规范促进人工智能辅助技术加速进入临床应用。

    三是规范收费行为。结合临床实际和日常监管情况,评估政策变化后对医疗行为、医疗费用的影响,针对潜在风险研究制定了防范措施,在《通知》中予以明确。如针对康复检查基本上都是以量表测评方式开展的情况,在康复检查类项目计价说明增加“不与临床量表项目同时收取”规定;再如“意识功能训练”项目价格构成已涵盖声、光、电等各种感觉刺激,因此明确“用于同一治疗目的时不得同时收取相关物理治疗项目费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

    五、《通知》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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