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医保文[2021]15号)与《关于印发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医保文[2021]13号)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的我市长期护理保险首批定点护理机构和评估机构向社会大众予以公示。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首批护理机构公示期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6日,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首批评估机构公示期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2日。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12345-7
福州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