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设立“医疗器械检查员实训基地”的通知(2016年3月10日)
沪食药监械管〔2016〕189号
各市场监管局、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提出的推进职业化的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强检查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提高检查员检查水平和发现问题的能力,经研究决定,建立植入介入类、有源器械类、高分子无菌产品类、诊断试剂类和口腔齿科类等五个产品的实训基地,分别为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和上海速诚义齿有限公司。并授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检查员实训基地”铭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