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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2017年度全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6 信息来源:查看

各县市发改局,各相关公立医院:

为了掌握2017年度我市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医药价格改革的实施情况,分析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委决定开展对2017年度全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全市已实施“医药分开”医药价格改革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二、调研内容

1.2016年和2017年门急诊人次、次均费用、次均药费、门急诊药占比;住院病人人次、次均费用、次均药费、住院药占比;医院药品收入、医疗服务收入的变化情况(附件1);

2.2016年和2017年相关医疗服务和药品收入及变化情况(附件2);

3.2017年医院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运行情况;

4.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5.“医药分开”医药价格改革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新办法、新措施等情况及建议(县级公立医院由县市发改局汇总后上报,市级及以上医院由医院上报)。

三、调研形式

县市辖区内公立医院由县市区发改局组织,可采取收集资料、听取汇报和座谈等方式进行,将调研收集相关材料上报市发改委;市区内公立医院由市发改委组织。

四、调研时间

1.县市具体时间由辖区内县市发改局自行确定,相关资料必须于2018年3月15日前上报市发改委。

2.市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相关资料必须于3月5日前上报市发改委。

五、调研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牵头,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调研工作及时有效完成。

2.填报的数据要求医院分管院领导和填报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保准确、可靠、翔实,且必须如实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和经济运行表,各医院改革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需用纸质文档上报。如不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和经济运行表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的,我委将通报批评。

3.各县市发改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实施后的跟踪评估,分析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认真总结改革经验,并向我委书面提交2017年度辖区内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经济运行评估报告,并将各公立医院2017年度财务报表、经济运行表等资料汇总上报。

附件:1. 株洲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相关情况调查表

2. 株洲市公立医院相关医疗服务和药品收入情况调查表

联系人:市发改委服价科蒋凯宏  电话:28682027

邮箱:hnzzfgfjk@163.com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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