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保局及卫健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我县积极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实施,《通知》自 2025年6月 1日起开始执行,其中部分检验项目收费下降60%。
此次调整涉及37项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其中降低“骨密度测定”、“蛇毒因子溶血试验”等3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取消“血浆D-二聚体测定(D-Dimer)(乳胶凝集法)”和”“血浆D-二聚体测定(D-Dimer)(仪器法)”两个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后价格均为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格,不得上浮。各有关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供求状况下浮,具体下浮幅度不限。本次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类别仍按原规定执行。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加强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监测,督促指导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强化内部价格管理,及时做好收费信息系统维护更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