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提升合规意识和服务意识,我局组织起草了《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详见附件)。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地方标准制定质量,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前,通过“提交意见区”或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荣超商务中心B座915室(邮政编码: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地方标准反馈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yfwglc@shenzhen.gov.cn。
特此通告。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