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局,委直各单位,行业、系统、民营医院:
为巩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3〕37号),现将我委制定的《2013年青海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认真总结前两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按照2013年活动方案要求,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制订本辖区、本机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展及时报我委药政处。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 周全胜 张昕
联系电话:0971-8251379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