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政策落实,按照省市安排,近日,华亭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对全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进行了专项考核。
考核组深入华亭市第一人民医院、华亭市第二人民医院、华亭市中医医院、华亭市东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5家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实地查看、数据筛选比对、现场打分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药品集采规定、合理控制药品费用、落实集采改革政策和加强宣传培训四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量化打分,通过考核有3家第三批药品带量采购定点医疗机构符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考核组严格按照《平凉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方案》,对3家医疗机构第三批药品带量采购结余留用资金认真进行核算,按医保基金支付渠道拨付结余留用奖励资金241731.58元,已于3月5日前全部兑现到位,支持引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常态化制度化实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落实国家集采结余留用政策,切实发挥结余留用政策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全面推进“三医联动”改革,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有效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切实让群众用上安全放心质优价廉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