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厅组织起草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实施细则(试行)》、《海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现向全省各医疗单位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2011年10月17日12:00前将意见以电子版形式反馈至医政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实施细则(试行)》、《海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可从省卫生厅网站医政处栏目下载,或从省卫生厅医政处公共邮箱hnwstyzc205@163.com(密码yizhengchu)下载。
联系电话:65388329(刘艳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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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