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及医保服务协议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提升协议管理质效,黄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于4月24日以视频方式组织开展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举办医疗保障管理暨服务协议培训会,全部的市属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各区县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共计560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紧紧围绕工作实际情况,重点就《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2号令)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3号令)中定点医药机构的确定、运行管理及监督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学习,详细解读了《黄山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内容的重大变化及协议管理的要求,同时根据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的情况,结合实际案例,对定点医药机构常见违反医保服务协议情形及处理方式等内容进行了针对性的讲解。
会议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和各区县医保中心要同向发力,加强沟通与交流,认真贯彻落实医保各项政策和规定,依法依规管理好使用好医保基金,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各区县医保中心、定点医药机构要广泛组织医保经办人员、药店工作人员、医院的医护工作人员等,对国家医保局2号令、3号令、医保相关政策、医保服务协议等深入学习。二是要严格执行医保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履行医保服务协议。各区县医保中心要严格按照国家医保局的2号令、3号令,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医保相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的开展各项医保经办工作,依法依规对两定机构进行服务与管理。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保服务质量,合理使用医保基金,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
会上,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还就近期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布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