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直管县卫生健康委,各省属医院,有关省级医疗质控中心:
现将《人偏肺病毒感染诊疗方案(2023年版)》(简称《方案》,国卫办医急函〔2023〕25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督促医疗机构认真落实诊疗方案。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管理的主体责任,及时开展对发热门诊、急诊、儿科、呼吸内科、感染科等医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做好人偏肺病毒感染诊疗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规范性的监督管理。
三、门诊、急诊、儿科、呼吸、感染病学等有关专业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切实发挥专业化质控作用,加强人偏肺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培训和指导,推进规范化和同质化治疗水平。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