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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5 信息来源:查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自治区卫健委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自治区卫健委体改处。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至4月29日。

    联 系 人:常凤姣、李 杰

    联系电话:0471—6944859、6945205

    邮??? 箱:tzggc_wjw@nmww.gov.cn

 

2022年4月14日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地见效,创造性、系统性落实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更快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结合自治区公立医院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自治区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更加注重强弱项补短板,更加注重资源重心下沉,更加注重体系结构优化,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

二、行动目标

以创新驱动、管理现代化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迈出重大步伐,医疗卫生供给侧结构和布局更加优化,公立医院发展方式、运行模式和资源配置的状况总体改变,特殊地区公立医院高效能治理取得更大突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迈出更大步伐,公立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加强。力争到2025年,公立医院床人比不低于1:2.5,医护比不低于1:2,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提高到40%,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到45%,公立医院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提高到50%,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结构更加合理优化,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内蒙古提供有力支撑。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全面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行动。

1.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化,健全和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公立医院全面实行党委等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9项职责。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行使职权。健全院级党组织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等院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明确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三重一大”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落实到公立医院党建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评定评估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合理设置医院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3.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推进医院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和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实施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双培养”机制,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2023年底前三级公立医院“支部建在科(部、处)上”全覆盖、“一岗双责”全压实。

4.全面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严格落实国家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对行政领导人员,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制定落实医院内部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办法,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健全完善体现公立医院特点的领导人员交流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和培养教育制度。建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制度。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

(二)实施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行动。

5.启动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登高计划”。深入分析我区重大疾病发病率和实际诊疗能力,充分利用“京蒙”对口支援和“沪蒙”、蒙陕战略合作成果,按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模式和标准要求,“十四五”期间争取国家立项建设肿瘤、中医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抓住国家医学中心科技成果创新和转移转化机遇,按照国家多方共建、网络协同、集群发展的目标,支持自治区骨科研究所(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创建国家骨科医学中心协同中心。依托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资源创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6.启动实施临床专(学)科“登峰计划”。按照国家要求,“十四五”期间启动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在此基础上启动实施“三个一批”临床学科“登峰计划”,即“发展一批重点优势学科、培育一批区域特色学科、支持一批潜力学科”,“十四五”期间,争取至少有5个学科进入复旦版中国医院专科声誉排行榜。自治区优先培育支持人体器官移植、血液病、重症医学、神经疾病、心血管、呼吸、微创外科、康复医学、老年医学、风湿免疫、精神卫生等重点专(学)科,提升专(学)科优势能级。推出“一县一年一个重点专科、一市一年一个特色专科群”建设工程,力争用3—5年的时间实现区域内和专科领域内的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在区域医疗中心探索开展新型先进技术平台和示范性研究型病房建设。以资源和成果共享为目标,全面推进三级甲等医院临床检验(实验)学科群建设。

7.启动实施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工程。按照“规划引领、分层建设、项目支持”的思路,加快推进自治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力争用3—5年时间,遴选建设一批综合类和专科类自治区区域医疗中心。全力推进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和鄂尔多斯市等4个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按照“两级共建、网格布局、均衡配置”的工作思路,引导鼓励自治区级和盟市医疗资源富集的高水平医院向资源薄弱地区疏解,通过建设分中心、分支机构、“一院多区”等方式,以加强神经、心血管、儿科、呼吸、眼耳鼻喉、骨科、精神及创伤等专科建设为重点,开展盟市级医疗中心建设。探索在乌海市、阿拉善盟以盟市为单元组建区域性医疗集团,强化资源集约优势。

8.启动实施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分级分层、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整体提升自治区级重症诊治、盟市级综合救治和旗县级医疗收治能力。加快推进“1+2+12”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建设,依托自治区人民医院和自治区第四医院建设自治区级疑难危重传染病救治中心、技术指导中心和远程会诊中心,加快推进东、西部疑难危重传染病救治中心建设。加强12个盟市传染病定点医院和旗县市医共体牵头医院或总医院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建设。加快推进12个盟市快速转化、不少于500张床位的重大疫情救治后备医院和疫情救治康复医院建设。规划布局自治区中医(蒙医)疫病救治基地和队伍。以盟市为单位,探索开展传染病诊治盟市-旗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试点,强化传染病集中管理。加强方舱医院、公立医院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公共卫生科室和隔离留观床位标准化建设。

(三)实施新体系整合协同创新提升行动。

9.开展城市紧密型医疗集团示范创建工程。全面推进包头市、赤峰市、乌海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加强政策系统集成,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路径和经验。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求,修订和完善示范和试点盟市辖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规划,促进医疗资源统筹管理、集约使用。公立医院资源比较富集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乌海市以整合现有资源、强化功能定位和提高运行效率为主,探索建立城市区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一体化管理等多种形式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形成以市带区、区社一体、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其他盟市要发挥盟市级综合医院的优势,以组建医疗集团、一院多区等形式,以辖区居民需求为导向,牵头区(市)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疗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着力优化公立医院资源要素。

10.开展紧密型旗县域医共体提标扩能工程。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积极发展以旗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旗县域医共体。创新医共体治理方式,加强医共体党的全面领导,加快推进管理机制、人事薪酬制度、财政保障机制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医共体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医共体或总医院管委会职能,全面推进医共体行政管理、规划建设、人力资源、医疗业务、财务制度、绩效考核、资源配置、集中采购、信息化建设和医保预付统一管理,充分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全面实施医共体牵头医院或总医院能力提升工程,推动自治区盟市优质医疗资源支持旗县医共体或总医院发展,全面提升感染性疾病、精神、呼吸、创伤、重症和急诊急救等救治水平,力争在2023年底10万人口以上的旗县市医院要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建设标准。

11.开展边远人口稀少地区资源配置机制创新工程。整合旗县域医疗资源,以强化旗县域急救“五大中心”能力建设为目标,研究制定“林、牧、边、稀”地区跨旗县行政的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规划,提升常住人口10万以下旗县医疗服务能力。以一体化管理为目标,以数字化改革为动力,强化“林、牧、边、稀”地区医疗卫生资源的集约配置使用,加快建设适合人口特点、高效运转的集约适用型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创新“林、牧、边、稀”地区医疗卫生投入、保障和激励机制,围绕强基层、建机制、保基本和绩效管理,科学统筹财力,改革财政投入责任、层级、模式以及医保资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供给方式。创新“林、牧、边、稀”地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突发事件急救转运机制和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储备机制。

12.开展公立医院区域协同发展工程。以不断提升区域整体发展能力和一体化发展水平为目标,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区域协调发展。把“强首府医疗水平”作为“十四五”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重要任务,加快构建支持首府率先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引导国家和自治区高水平医院通过不同形式参与首府公立医院建设和能力提升。支持呼和浩特市率先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与自治区信息互通共享。做实呼包鄂乌城市群和赤峰、通辽“双子星座”协作平台,加快推进区域公立医院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健全完善一体化发展统筹机制,逐步推进公立医院疾病诊断标准、治疗方案、质量控制、数据归集和疗效分析“五统一”,推动医疗质控同质化。推动呼包鄂乌和赤峰、通辽影像数据主题库、预约挂号建设工作,实现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线上阅片和跨区域预约挂号服务。建立健全呼包鄂乌和赤峰、通辽公立医院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柔性共享机制,汇聚优势专科专家资源,开展远程医疗咨询、跨区域危重及疑难病人会诊等医疗服务。完善呼包鄂乌和赤峰、通辽区域公立医院医疗救治、血液管理等应急联动保障机制。加快医学科技创新高效协作,协同打造国家或国际领先的优势学科群,联合推进重大疾病科研项目攻关。

(四)实施公立医院创新驱动提升行动。

13.大力推进医疗技术创新工程。把加强自治区公立医院临床科技创新作为自治区“十四五”期间最紧迫的任务,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公立医院科技创新攻坚行动计划,塑造公立医院创新驱动新优势。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和资金,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原创性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策略产出。改革自治区公立医院高水平临床学科和临床新技术创新体制和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医疗技术能力提升的“揭榜挂帅”临床科研攻关项目库。推动医校(企)研融合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基础研究与临床诊疗高效衔接。加强自治区综合类大学生命科学、精准医学、医学工程、蒙医药、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慢病防控等学科与自治区高水平医院的战略合作。探索建立京津冀、东西部高水平医院医疗卫生技术转移联盟,促进北京等周边地区高水平医疗卫生资源和核心技术规范转移到自治区,加强区域性医疗卫生基础研究、临床诊疗、学科建设互动合作。2022年底前,全区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必须完成“科技兴院(所、中心)和临床重点实验室”三年创新行动计划的制定工作。

14.大力推进急救通道建设创新工程。健全院前急救转运体系,实现急诊急救信息互联互通、无缝衔接,支持远程指导急救转运和应急救治。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方案,完善120调度平台和重大疫情院前应急转运体系,加强公立医院院前急救装备物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边远人口稀少地区急诊急救体系建设,创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应急救援机制和体系建设方式,加快公路、铁路和航空急救通道以及网络建设。加快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和阿拉善盟航空急救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经常性运转经费由自治区和盟市财政予以拨付,之后逐步过渡到由商业保险和第三方公益基金负担。加快公共卫生应急救治能力储备,建立“平急结合、应急优先”整体转换机制和应急救治队伍“预备役”制度,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人员调集、征用腾空和区域联动机制。健全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机制。加强应急心理救助和心理危机干预网络平台与专业队伍建设。

15.大力推进诊疗服务模式创新工程。全面推进预约诊疗服务,2022年底前全区三级医院预约平台要全部接入盟市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全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022年底前呼包鄂乌要率先完成一体化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推进方案和检验、检查以及影像结果互认标准制定,持续优化一体化医疗服务链条。强化基础护理,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开展社区延续护理服务和家庭病床护理试点,创新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机制体制和政策体系。强化临床药师药事管理体系建设,将体现临床药师医疗卫生服务价值费用纳入医疗服务价格目录,逐步将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纳入门诊服务,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全面健全和完善支持推行日间手术、日间医疗服务的“医疗、医保、医药”联动高效的政策措施。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2023年三级公立医院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达到10%。鼓励和支持三级医院探索开展主诊医师负责制。积极开展多学科联合、多专业一体化、中西医临床协作诊疗等服务新模式,建立医防融合协同服务新机制。

16.大力推进“5G”智慧医疗建设工程。全面启动“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加快推进自治区数字化卫生健康业务协同和应用。加快自治区、盟市两级健康信息化平台和规范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医疗健康数据互通共享。加快互联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完善以患者为中心、全流程闭环的智慧医疗服务模式,力争在“十四五”末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电子病历卡应用,全部实现居民就诊信息电子化记录和手机APP查询。支持和鼓励手术机器人、手术导航定位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系统应用。加快构建和优化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诊疗模式。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到2023年底,远程医疗服务体系覆盖103个旗县市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必须达到3级以上水平。

17.大力推进中(蒙)医药传承治理能力创新工程。加强中医(蒙医)临床创新研究基地和科研机构建设。联合自治区中医(蒙医)研究院,将国际蒙医医院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示范型蒙医药诊疗和研究平台。充分发挥中医药(蒙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一市一品牌” 中医药(蒙医药)特色高水平诊疗基地。支持中医(蒙医)医院牵头组建不同形式的医联体。开展自治区中医(蒙医)名医名家认定工作。加强中医院(蒙医院)名医工作室建设,培养一批传承名医经验、掌握传统思维、诊疗技术强的中医药(蒙医药)骨干力量。实施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在建好2个现有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的基础上,再建5个基于中医药(蒙医药)学科特点、引领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和创新的高水平中心。加强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符合中医药(蒙医药)特点的循证证据转化平台、中医(蒙医)特色诊疗技术评估和标准化技术平台以及中医药(蒙医药)优势病种古籍文献挖掘应用平台。

(五)实施经济管理和运营能力提升行动。

18.优化运营管理体系。完善管理体制,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数字化决策支持系统,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应成立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三级公立医院应设置科室运营管理员。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制度和流程。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人员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提高效能、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19.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实施公立医院全面预算“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兼任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将所有业务科室、职能部门负责人纳入成员管理。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和旗县(市区)紧密型医联体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以医院功能定位、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以项目预算为基本单元,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完善公立医院全面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数字化全面预算动态监管。

20.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重大风险评估机制,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院内审批、预算、资产、会计、采购、信息公开等环节控制,防范财务、业务、法律、廉政等领域风险。加强成本消耗关键环节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在全区三级和具备条件的二级公立医院加快推行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加快推进餐厅、保洁等后勤保障实行社会化服务。

21.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按照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以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社会利益、满意度评价等为重点,每年统一开展全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偿、新增薪酬总量、主要负责人薪酬、职务任免、医院等级评审等挂钩,提升医院运营效率。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公立医院和旗县(市区)紧密型医联体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推动公立医院以评促改、提质增效。

(六)实施公立医院动力引擎升级行动。

22.改革人事管理制度。逐步落实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编制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在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开展人员总量试点工作,对纳入总量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的人事管理。落实岗位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比例,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充分赋予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人员招聘、岗位聘用、干部选用等方面的自主权。合理调配临床医生、护理等人员结构,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23.深化医疗价格改革。坚持“三医联动”改革,确保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医保支付、政府财政保障制度、医院运行机制、医疗服务体系、监管机制改革有限衔接。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理顺比价关系。优化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流程和准入制度,健全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定价和审核机制。支持和推动盟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加强特需医疗服务管理。

24.全面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以住院支付方式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大力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综合改革,助推医疗服务下沉。支持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蒙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履行合同约定采购量,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

25.改革薪酬分配制度。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建立落实改革任务、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对高层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需要重点发展或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公立医院,以及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蒙医)医院,薪酬水平予以适当倾斜。落实“两个允许”和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体现岗位差异和倾斜。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对未经政府同意违规举债的公立医院,严格控制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和薪酬水平增长。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经费渠道,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性收入和医务人员支出占比。

(七)实施公立医院人员能力提升行动。

26.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重点关键领域创新人才、基础研究人才、临床一线拔尖人才培养。健全和拓展医疗技术能力提升人才培养项目,每年选派150名左右业务骨干到国内外高水平地区研修,选派200名左右旗县医院业务骨干到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研修。采取共建共享模式,大力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创新团队,扩大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开展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萌芽”培养工程,实施医疗卫生后备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和青年英才集聚储备计划,壮大高水平青年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支持公立医院柔性引进国内领先医疗创新团队和知名医生集团。实施中医药(蒙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打造一批自治区名中医(蒙医)。强化老年、儿科、产科、微创外科、器官移植、重症、传染病、精神卫生等紧缺专科护士的培养培训,培育高质量护理人才队伍。实施公立医院管理人员职业化培训计划,打造高层次、高素质医院管理人才队伍。

27.完善医学人才评价机制。破除人才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破除“四唯”现象,建立更有竞争力的医学人才制度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医学人才服务能级。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体系,避免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称号等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的倾向。改革完善医学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赋予公立医院更大的人才评价自主权,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市三级医院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

28.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以提升医院管理和技术能力为目标,以提高临床科研转化成果为手段,组建自治区级公立医院实用型人才专家储备库并动态调整。下放公立医院人才引进自主权,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和用才机制,优化自治区杰出优秀临床医学人才晋升通道,推动建立公立医院首席专家制度,赋予首席专家更大医院改革发展决定权、更大重大事项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和更大资源调度权。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完善临床和医疗卫生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

29.完善医教协同机制。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建立公立医院急需卫生健康人才与高校培养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探索以高质量学科群建设为背景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高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建设一批公共卫生临床实训示范中心,强化医防融合复合型人才培养。健全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推进专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结合自治区实际,探索符合条件的旗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加快旗县留得住、用得上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加强重症医学、重大传染病救治、全科、儿科、急救、康复、中医(蒙医)和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建立适应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高端基础医学人才、临床研究人才和临床药学人才培养机制。

(八)实施公立医院新文化培育行动。

30.践行公立医院办院宗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医院发展观,加强党对公立医院文化建设的领导,积极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和干部职工,始终将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始终将人民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崇高职业精神,建设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医务人员队伍,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1.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注重发掘、凝练医院特色文化,立足医院实际,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体系。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形成良好的医德医风。将志愿服务融入医院文化建设,提升医疗品质,丰富文化内涵,促使医学回归人文。强化改革创新、流程优化、深化内涵,创办有温度的医院。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医院文化建设,在公立医院打造医疗卫生红色阵地。

32.构建医院文化制度体系。健全文化建设相关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将文化建设纳入到医院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夯实医院文化建设的根基。健全和完善医院章程以及医院管理制度体系,培育多学科协作文化氛围,建设有特色的科技创新文化,以制度建设促医院文化实践。围绕医生、患者、环境安全共同体的理念,传承医院安全文化。构建和丰富医院传承创新文化的医院环境、历史阵地、培训活动以及文艺作品等载体,赓续医院文化血脉。加强自媒体平台建设,强化大众媒体宣传,提升医院文化品牌影响力。全面推进实施医院制度文化、品质文化塑造工程。

3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让广大医务人员感受到实现价值的自豪感、贡献社会的成就感、受到尊重的职业荣誉感。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九)实施促进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创新行动。

34.创新公立医院高质发展的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有利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协调、统一、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强化各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职责和运行机制,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统筹履行政府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建设和发展的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举办职责。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绩效评价、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

35.创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机制。强力推动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创新,研究制定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定年度政策清单,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探索。优化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环境,加快清理一批阻碍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加快创新高质量发展重大事项决策和工作推进机制,统筹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监督考核等重大事项。健全“三医联动”管理体制和推进机制,注重各项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协调推进。建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标准体系、大数据统计管理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开展高质量发展效能评估。

36.创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财政投入机制。严格落实各级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财权事权责任,研究制定符合经济发展特点和公立医院发展需求的公立医院财政保障措施。完善细化和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各级财政对公立医院直接补助应保持逐年增长。加强公立医院科技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对中医(蒙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对已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和统计监测平台的债务,分年度逐步化解。创新公立医院投入绩效评价机制,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成效作为财政资金保障的重要指标。加强对公立医院补助资金和六项投入资金的审计。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医改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推进专班,定期向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汇报重点行动进展情况。各地要强化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党政“一把手抓到底”,各级党政“一把手”下基层调研必看高质量发展的点、部署医改工作时必问高质量发展的事、推动落实医改工作时必解高质量发展的难。各部门要按照分工,研究制定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结合实际想尽一切办法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公立医院要把握发展契机,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十四五”期间医院重大工程予以高度重视,所有部门、所有资源、所有资金都要向此聚焦发力,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都要依此布局展开,结合现状加强统筹谋划,明确阶段目标,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

(二)推动试点先行。选择赤峰市、通辽市、包头市、乌海市作为高质量发展试点地区,统等推进辖区内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探索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路径和支撑体系,加快形成符合实际、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经验和模式。选择改革意识强、创新能力足、学科基础扎实、区位优势明显、提升空间大、带动效应好的三级甲等公立医院作为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推动建设精细化、功能化、智能化的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样板医院。

(三)做好评估督导。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健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定期评价,定期通报。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督查指导制度,坚持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适时督查相结合,扎实有效地开展督查和指导工作,确保高质量发展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四)做好总结推广。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密切关注、及时跟进各地改革进展,做好典型培塑,适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的改革路子。加强对工作成效的宣传,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带动公立医院整体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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