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全面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提升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提高上级药品监管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治建并举。出台《池州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销毁管理办法》,确定46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为定点回收单位。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主线,统筹实施网售药品、疫苗储存运输、染发类化妆品等专项检查,2024年,查办药械妆违法案件294件。聘请649名药品“四员”覆盖全市54个乡镇(街道),顺利建成池州市药品安全法治公园。
强化监测。坚持“四个最严”标准,每月对全市重点监测品种报告进行分析,主动排查风险隐患。2024年,全市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2532份,完成省定绩效指标任务的215%;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266份,完成指标任务的484%。不良反应报告质量评估工作获省药品不良反应中心通报表扬。
检管结合。科学规划抽检任务,严格执行工作规范,将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规范使用上级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17.5万元,完成国家、省级药械妆抽样任务501批次,检验任务442批次,任务完成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