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卫办字〔2019〕100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处室,省计生协机关各部室,委属(管)医疗机构:
为切实解决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根据省纪委部署,省卫生健康委确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疗卫生领域涉及民生问题专项整治,并组建工作专班,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现将《医疗卫生领域涉及民生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请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管)医疗机构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4月30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专班工作推进组。
省卫生健康委专班工作推进组联系电话:0531-67873047
省卫生健康委专班综合协调组联系电话:0531-67873009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医疗卫生领域涉及民生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省纪委部署,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疗卫生领域涉及民生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看病就医的痛点、难点、焦点、堵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营造良好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行动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现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等)以及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等)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存在的收受红包、回扣行为;
(二)坚决查处医疗机构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行为;
(三)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院超范围执业、非法行医等行为;
(四)坚决查处医疗机构未按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五)坚决查处医疗机构重复检查、重复收费和过度诊疗等行为。
四、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时间为2019年4月至10月。本次专项整治不分阶段、不设环节,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贯彻始终。
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专项整治确定的五类重点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真正压实依法执业和内部管理的主体责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健康执法监察机构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驻卫生健康部门纪检监察组、医疗机构纪检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对党员干部存在贪污侵占、收受贿赂、回扣、红包等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要统筹做好结合文章。要把专项整治与正在同步开展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深化落实年活动结合起来,与“3·15”“问政山东”曝光问题以及“12345”“齐鲁民声”等反映问题整改结合起来,统筹摆布,一体推进,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要强化信息报送。各市卫生健康委应按季度汇总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6月底和9月底前报省卫生健康委专班工作推进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应于2019年10底前报送。省卫生健康委汇总梳理后报省纪委。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省卫生健康委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全省医疗卫生领域涉及民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管)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于4月底前制订本地区、本单位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2.保持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管)医疗机构要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形成强力震慑。各市卫生健康委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省级监督举报电话:0531-85599999),广泛征集线索,接受社会监督。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探索治本之策,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3.强化监督检查。各市卫生健康委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重点核查工作落实和举报线索调查处理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效。省卫生健康委适时对部分地区工作落实和重点案件、线索查处情况进行抽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的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4.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有力举措,大力加强普法教育、普及卫生健康科普知识,营造浓厚氛围。适时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形成舆论震慑。省卫生健康委拟于10月中下旬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