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4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省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按床日付费管理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31号),现就有关政策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推行DRG改革以来,省级将按床日付费与按DRG付费有机结合,不断探索完善床日付费管理举措。2021年,通过区分MDCB(神经系统疾病及功能障碍)和MDCT(精神疾病及功能障碍),提高了部分长期慢性病支付标准。2022年,通过优化AH19(气管切开伴呼吸机支持≥96小时)病组和重症康复长期病例支付政策,提高了重症病例支付标准。但按床日付费管理仍不够精细,需予以进一步优化完善。在此背景下,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省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按床日付费管理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了按床日付费管理的基本原则,并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DRG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的主要诊断大类分类标准,结合不同疾病临床特点,进一步优化床日付费管理,可概括为分类、分期、分型、分级、梯度管理五个方面。一是分类管理,分为AH19病组类、重症康复类、MDCB、MDCT、MDCI、一般床日付费六大类。二是分期管理,将MDCB和MDCI类床日付费按照急性期、亚急性期和恢复期进行分期管理,不同分期设置不同付费标准。三是分型管理,考虑护理院(护理中心)的机构设置标准和收治病患病情实际,MDCT和一般床日分别设置护理院(护理中心)和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的付费标准。四是分级管理,按照不同医疗机构等级,设置不同支付标准。五是梯度管理,按床日付费住院时间累计超过365天的病例,降低支付标准。
三、适用对象
省本级实施按病组(DRG)付费的有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5日起执行。
五、关键词解释
按床日付费,是指以住院床日为支付单元,在确定某些特定疾病或将住院疾病进行分类、分组基础上,根据患者住院不同病程时段住院费用或资源消耗水平,确定不同时段每床日的费用标准支付医疗费用的付费方式。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一是调整按床日付费类型,新增MDCI分类。二是将MDCB和MDCI类床日付费按照急性期、亚急性期和恢复期进行分期管理,不同分期设置不同付费标准。三是考虑护理院(护理中心)的机构设置标准和收治病患病情实际,MDCT和一般床日分别设置护理院(护理中心)和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的付费标准。四是对按床日付费住院时间累计超过365天的病例,降低支付标准。
七、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解 读 人:魏杰
联系电话:0571-8105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