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 培训的通知
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及其配套规章分别自2014年6月1日和10月1日起实施。我行业协会特邀请上海市食药监管局医疗器械注册处和医疗器械监管处的有关专家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进行宣贯解读,使各相关企业能掌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更好地完成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工作。9月26-27日举办第一期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负责注册工作及体系考核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国家总局近期发布的公告、通告、通知;
3.与实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局令、公告、通知相关的文件。
三、培训时间(两天)
第一期:2014年9月26-27日
报到时间:2014年9月26日8:45-9:15
培训时间:2014年9月26日9:15-16:00
2014年9月27日9:00-16:00
四、培训地点及周边交通
1、培训地点:上海图书馆正门四楼多功能厅(淮海中路1555号)
2、交 通:地铁10号线上海图书馆站、地铁1号线衡山路站;
公交920、926、26、548路等都可到达。
五、培训费及付款方式
培训费用:700元/人(包括资料费、午餐费、增值税和证书费等)。
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和现场交现金(请尽量银行汇款以减少等候时间)。
注:如需开增值税发票,请提前告知税号、账号等开票信息
汇款账户: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316845-03000226067
上海银行茶陵支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佩芬61248288*112, 61248252
姚 蓓61248288*113
传 真:61248251
邮 箱:13611908122@163.com
各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请填写报名回执表并发送到Email信箱。
额满即止。
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2014年9月10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培训回执表
2014.9.26-27
(以E-mail形式回执)
单位:
地址: 邮编: 传真:
参加培训的联系人: 电话: 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