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提质增效,1月17日,市医保局组织召开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庆良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医保局有关业务科室(中心)、各县(区)医保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围绕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及县际交叉互查等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依法严厉打击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要进一步对标对表,严格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 后续处理,有序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强化举措,补齐能力短板,完善管理措施,健全长效机制,严把定点医药机构“入口关”,加强问题整改跟踪复查,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