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做好《深圳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事项,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拟就《深圳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深圳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代表条件
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在深圳市设立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听证时间、地点
时间:暂定2019年11月份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者。
地点: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福田区海园一路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后勤服务楼二楼)。
四、报名方式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发送至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邮箱(wenlixia@shenzhen.gov.cn)。
2.单位持单位介绍信(盖公章)、公民持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1月20日前到深圳市福田区海园一路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后勤服务楼二楼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18:00。
五、其他事项
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确定参加听证会人员,并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通知其本人。
咨询电话:0755-8666548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