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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全省门诊特殊药品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7 信息来源:查看

      方便广大参保人员选择门诊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及时更好地享受相关待遇,现将省直及各市确定的门诊特药定点医药服务机构名单统一发布,名单将根据各地增减变动情况及时更新。

  符合门诊特药适应症的参保患者,可通过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用药资格认定。审核备案后,患者可由特药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开具处方,在特药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购买相应药品,费用直接结算。具体报销政策、办理流程、药品供应信息等,可向所在地医保中心、特药定点医药机构咨询。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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