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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的通知(宜医改〔2022〕3号)
发布时间:2022/06/30 信息来源:查看

各区医改领导小组,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构建优质高效的城市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根据《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的通知》(皖医改[202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内涵,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形成较为成熟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双向转诊机制,基本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就医格局。力争到2025年,城市医联体建设发展和运行管理模式基本成熟, 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纵向流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城市“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城市基层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量占比达到65%以上。城市医联体牵头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下转患者人次占比达到5%以上,平均住院日降至8天以下, 出院患者三类以上手术占比达到65%以上。慢病一体化管理实现城市医联体全覆盖。

  二、建设内容

  (一)全面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

  1.科学规划布局。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合理规划城市医联体。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充分整合区域医疗资源,建立整合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安庆市立医院、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海军安庆医院分别为大观区、宜秀区、迎江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牵头医院,与辖区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高新区与安庆市立医院结对共建、经开区与海军安庆医院结对共建)。

  2.规范组建城市医联体。由上述三所三级综合医院牵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牵头医院应符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纳入城市医联体,鼓励养老机构与城市医联体开展签约合作。明确城市医联体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 分工负责网格内居民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

  (二)建立健全高效管理体制

  1.加强党委政府领导。把党的建设融入城市医联体建设,建立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的紧密型城市医联体章程。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密切城市医联体利益联结机制,加强绩效考核。

  2.实行医保基金预算包干。将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按照城市医联体区域内服务人口和签约人口数总额预算包干,与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DIP)做好衔接。城市医联体承担区域内服务人口、签约人口当年门诊和住院、区域外住院等规定的报销费用。包干基金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年终清算额与城市医联体成员单位DIP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城市医联体自主控费的积极性。

  3.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预算包干。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按照城市医联体区域内服务人数和签约服务人数常住人口数总额预算,由医联体包干使用,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按规定统筹用于城市医联体医防融合服务。依据“两卡制”考核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结余部分,按规定统筹用于医防融合服务人员奖励。城市医联体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4.落实政府补助政策。明确政府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城市医联体政府补助资金。市、区两级财政原有供给渠道和标准不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做好收支预算,落实保障责任,并按规定用途使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城市医联体内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逐步完善与紧密型城市医联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相适应的财政保障制度。

  5.落实机构编制保障。城市医联体内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有编制保障政策不变,由市、区两级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数量,分类管理。深化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根据城市医联体发展需要,优化运行管理机制,实行编制动态调整。

  6.实行城市医联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干。牵头医院全科医生加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统筹协调牵头医院专科技术支持与双向转诊等,夯实慢病一体化管理责任。完善网格化包保机制,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包保签约社区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及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签约数量与医保基金包干总额挂钩。按照基层首诊、有序就医的分级诊疗要求,合理引导病人流向、病种流向和医保基金流向,让居民患病后第一时间问诊家庭医生。强化家庭医生居民健康和医保基金安全“守门人”制度,基本形成契约赋权、相互信任、医防融合、基金安全、协同高效的城市医联体家庭医生制度。

  (三)建立健全高效运行机制

  1.统一行政管理。城市医联体内部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医联体理事会决策机制。牵头医院负责城市医联体日常运转,掌握、督促、检查城市医联体的规章制度与管理方法执行,统筹各成员单位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等,督促检查城市医联体决策和重要事项、重大活动贯彻落实。

  2.统一人员管理。城市医联体人员实行全员岗位管理,探索 实行“市招(社)区用”等办法,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完善城市医联体职称聘任管理,统一聘任,优先向基层倾斜。定期安排成员单位人员到牵头医院进修或轮岗。成员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牵头医院一年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在原单位优先晋升上一级职称。

  3.统一财务管理。牵头医院经济运营管理部门承担医联体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等,逐步实现财务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统筹运营。加强内审管理,规范财务监管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外部审计监督。

  4.统一医疗业务管理。按照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检查标准、统一考核办法的要求,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的医疗业务,实施全面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统一安排高年资专业技术人员在成员单位开设工作室及新进人员科室轮转进修,统一开展全员“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建立柔性引进沪苏浙等地高端医疗人才机制,整体提升技术水平,不断满足居民看病就医需求。

  5.统一医保补偿政策。实行差别化医保补偿政策和价格政策, 合理确定并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诊起付线和补偿标准,保障居民在基层机构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医保待遇。合理确定有利于促进优质资源下沉的收费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送牵头医院的检查化验,可适当调低费用标准,统一医共体内专家诊疗费、手术费等反映牵头医院专家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标准,促进资源下沉和重心下移,促进基层首诊和有序就医,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6.统一药品耗材保障。组建医联体中心药房,医联体内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统一药事管理,建立药品追溯制度。医联体牵头医院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定期对成员单位开展处方点评等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合理用材。医联体内实行基本医保慢病药品目录统一,促进慢病 健康管理。

  7.统一慢病防控管理。健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慢病宣教、预防、治疗、康复职责,推进慢病健康管理与临床诊疗服务一体化。牵头医院定期组织开展社区诊断,开展辖区居民健康状况筛查,实施慢病患者分级分类管理、全程健康监测。根据临床症状、危险因素水平等进行风险分层,对高危对象制定个体与群体干预相结合的风险干预计划,探索智能穿戴应用。城市医联体牵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预留部分门诊号源向家庭医生团队开放,对需要转诊的慢病患者,实行优先挂号、优先诊疗、优先住院(手术)服务。鼓励建立虚拟健康社区,畅通医务人员和社区居民沟通渠道。

  8.统一信息化建设。城市医联体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成员单位,实现运营管理系统、医院信息系统(HIS)、电子病历(EMR)、实验室信息系统(LIS )、医学影像信息系统(PACS)、远程心电、远程会诊等共建共享、互联互通,鼓励城市医联体内部实行专网联通、统一标准规范。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联通智医助理、影像云系统,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联网医院。全面推进医联体资源调配、业务运营、质量评价、财务分析、效率监测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信息管理系统等数字化管理。

  9.统一绩效考核。开展基于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管理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分配,引导牵头医院开展与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医疗服务,引导专家下沉基层、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建立基于医疗卫生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健康产出的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引导医务人员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逐步完善城市医联体绩效考核分配制度,以公益性为导向,突出职责履行、功能落实、医疗质量、公共卫生任务完成、费用控制、运行绩效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10.统一后勤服务管理。建立医联体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具体内容由各牵头医院因地制宜制定,做好医联体内综合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改革作为年度综合医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各区政府要和牵头医院规范建设路径,建立契约关系,明确区政府和牵头医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要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运转良好的推进机制,加强调度,序时推进,督导问责,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部门协同。市委编办和市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区要尽快制定具体建设方案,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责任细化到人。各区城市医联体建设规划和改革推进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改革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改革的舆论氛围。要落实“两个允许”,从提升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城市医联体改革的积极性。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创新做法,形成成熟模式,锻造改革品牌。

安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领导小组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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