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确保任务按量完成。通过省药采平台监管系统实时监测,及时提醒,定时通报,使工作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四批分配我市使用的112种国家集采药品,第一批和第二批分别在一个年度完成首年约定采购量的220%和249%,第三批和第四批也超额完成序时进度。根据实际采购情况测算,自2019年12月至今共节约4600万元,按报销比例60%计算,可为患者节省1840万元,为医保基金节省2760万元。
二是确保药品稳定供应。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医疗机构在落实国家集采药品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地答疑解惑,疏通堵点。对于部分药品供应紧张的问题及时约谈相关企业,确保在采购协议期内满足我市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需求。
三是确保宣传深入人心。紧紧围绕每一批国家集采政策落地开展调研会、座谈会,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对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知晓率,使医院临床医护人员都是集采惠民政策宣传的排头兵。主动协调市日报社等融媒体,通过马鞍山日报、马上新闻app、市医保局公众号等渠道开展宣传,扩大知晓度,让人民群众第一时间了解集采降价惠民好政策,提升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