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可吸收止血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腹腔、盆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可吸收止血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腹腔、盆腔外科手术用可吸收防粘连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3.透明质酸钠类面部注射填充材料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1月18日
2016年第7号通告附件1.docx
2016年第7号通告附件2.docx
2016年第7号通告附件3.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