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福建省医保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打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和侵害患者权益行为的通知》(闽医保办【2016】8号,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福建省医保办“满月”后烧出的“第一把火”。
一个月前的9月28日,福建省医保办正式成立,这是福建医保体制大改革、改变九龙治水局面的新举措,在全国也是首开先河。
对这个标志性的部门,业内业外一直都在关注、观望。而10月28日下发的《通知》,则使其“首秀”显得极为强势和“铁腕”,同时面向企业、医院和医生强化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通知》,福建全省医疗保障管理系统实行“黑名单”制。
自2017年1月1日起,凡是存在一定违规行为的药品耗材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和医保医师,将被列入全省医疗保障管理系统“黑名单”。
而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上网公布,并由医保基金拒绝支付货款、医保费用,以及取消供货、配送资格,解除医保定点协议。
对于企业、医疗机构、药店、医保医师存在何种行为,才会被列入“黑名单”,《通知》也做了细致规定。
依据《通知》,在福建,药品耗材(含进口)供货生产企业存在4种行为,将列入全省医疗保障管理系统“黑名单”。包括:
1、不执行“两票制”,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行“过票洗钱”;
2、生产的药品耗材通过代理商以低价报销、层层代理促销方式,由医药代表以回扣、财物等方式贿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促销;
3、贿赂医疗保障管理系统人员;
4、不守诚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供货。
而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存在5种行为将列入“黑名单”:
1、不执行“两票制”,虚开增值税发票,帮助不法药商“过票洗钱”;
2、恶意配合药品耗材(含进口)生产企业贿赂医务人员;
3、贿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4、贿赂医疗保障管理系统人员;
5、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不按时配送。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用词是“药品耗材企业”,也即福建省内的耗材生产、配送企业也都得从明年起执行“两票制”。这算是又一个明确耗材“两票制”的省份吧。而且与陕西省“两票制”的推行时间点一样,也是明年元旦起,所以这会成为医改试点省统一推行耗材“两票制”的时间点吗?
此外,虚开发票、过票洗钱近年来一直是药品领域整治的重点,尤其是在今年疫苗大案发生之后。不过在耗材领域,特别提及的少见。福建省医保办的这一《通知》,意味着什么呢?
为了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通知》还向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等不正确的医疗行为开刀。
《通知》指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存在3种行为也会列入“黑名单”:
1、诱导、激励医生开“大处方”“大检查”“大化验”,导致过度医疗;
2、制造假病历、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虚增就诊人次、虚开票据、虚假用药等;
3、单位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收受药商回扣。
医保医师存在开“大处方”“大检查”“大化验”,收受回扣等行为的,也将被列入“黑名单”。
而医保定点药店,也不得贿赂医疗保障管理系统人员,以及与医务人员串通卖回扣药品。